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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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24片 |
每瓶14g,含沙丁胺醇2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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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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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58 |
国药准字H4402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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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药适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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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取出本品置于舌面,不需用水,不需咀嚼。本品可迅速崩解,并随唾液吞咽入胃。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服。 |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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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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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其他β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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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氨溴索 |
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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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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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物同时使用。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 3.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