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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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x60粒 |
5mgx10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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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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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338 |
国药准字H4302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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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2.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助治疗。 |
1.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 2.耳鸣,脑晕。 3.偏头痛预防。 4.癫痫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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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选用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4粒),2~8周为1疗程。 2.特发性耳鸣者,氟桂利嗪10mg(2粒),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 3.间歇性跛行,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4粒)。 4.偏头痛预防,氟桂利嗪5~10mg(1-2粒),每日两次。 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1-2粒)。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 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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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3)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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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本药物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时,禁用此药,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忌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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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桂利嗪。 |
盐酸氟桂利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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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装白色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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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4.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