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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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x7粒x2板 |
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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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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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54 |
国药准字H2005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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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发作,强迫症,精神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持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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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增加剂量应当慎重,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是60mg。 |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3mg。不论是急性还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起始剂量均应一日两次,一次1mg;第二天应增加到一日两次,一次2mg;第三天应增加到一日两次,一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体情况作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2-4mg。 剂量超过一日两次,一次5mg,并不比低剂量更为有效,而且会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当需要增加镇静作用时,可加服苯二氮 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肾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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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随着持续的治疗可能会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强度和频率,不良反应一般不会导致治疗的中断。 同其它SSRIs一样,不良反应如下: 全身:过敏(例如,搔痒,皮疹,风疹,过敏反应,脉管炎,血清反应,颜面水肿等)-(见【禁忌】及【警告】),寒战,五羟色胺综合症,光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症)非常罕见,多形性红斑。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例如,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味觉颠倒),口干。肝功能检测异常少有报道,肝炎鲜有报道。 神经系统:头痛,睡眠异常(例如,梦境反常,失眠),头晕,厌食,疲劳(例如,困倦,睡意),欣快,短暂的动作异常(例如,抽搐,共济失调,战栗,肌阵挛),抽搐发作及罕见的精神性运动不安/静坐不能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8.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9.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10.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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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氟西汀或其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道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MAOI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氟西汀的治疗必须在不可逆的MA O I停药2周之后,可逆的MAOI-A停药后的第二天开始。 有些病例表现出类似血液中五羟色胺综合症(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有用。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植物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能与非选择性的MAOI同时使用,同样地,至少应当在停止服用氟西汀5周之后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如果是长期服用氟西汀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间隔更长的时间。 不推荐氟西汀与可逆的MAOI(例如,吗氯贝胺)合并使用。氟西汀的治疗可以在可逆的MAOI停药后第二天开始。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以及1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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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盐酸氟西汀。 化学名:( )-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分子式:C17H18F3NO·HCl 分子量:345.79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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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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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半衰期:在考虑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的交互作用时(如从氟西汀转为其他抗抑郁药时)需要谨记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的长半衰期。(见【药代动力学】)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参见【禁忌】。 不推荐合并使用:MAOI-A。 可谨慎的合并使用:MAOI-B(司来吉兰):有发生五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建议临床监控。 五羟色胺能药物:与五羟色胺能药物(如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 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曲马朵,舒马曲坦)合并应用有可能增加血清素综合症的危险性。与舒马曲坦同时使用会带来冠状血管收缩和高血压等额外的危险。 锂盐和色氨酸:当锂盐和色氨酸与SSRIs合并使用时有出现五羟色胺综合症的报道。因此,百优解同这些药物的合并使用应当谨慎。当氟西汀与锂盐同时服用时需要更密切和频繁的临床监控。 CYP2D6同功酶:与三环抗抑郁药及其它选择性五羟色胺能抗抑郁药类似,氟西汀也经过肝细胞色素CYP2D6同功酶系统,因此,氟西汀与同样经该系统代谢的药物合并应用可能导致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若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主要经由CYP2D6同功酶系统代谢,并且治疗范围很窄(如氟卡尼、恩卡尼、卡马西平及三环抗抑郁药),其起始剂量或治疗剂量应降低到治疗范围的下限。如果最近5周内曾服用百优解?,此原则同样适用。 口服抗凝剂:当氟西汀同口服抗凝剂合并使用时,抗凝作用会发生变化(化验值和/或临床症状体征),类型不一,但包括出血症状增加-此种情况偶见报道。正在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在起始或停止氟西汀治疗时应当接受仔细的凝血状况监测。(见,出血) 电抽搐治疗(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电抽搐治疗时惊厥时间延长的情况鲜有报道,但也须谨慎。 酒精:在正规试验中,百优解不升高血中乙醇水平或增强乙醇作用。然而,在SSRI治疗的同时饮酒是不可取的。 圣.约翰草:同其它SSRI一样,百优解和草药圣.约翰草(贯叶连翘)可能发生药效学相互作用,这会导致不良反应增加。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