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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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75g(按C6H13NO5·HCl计) |
3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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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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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47 |
国药准字H109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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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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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给予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的前提下用药。每日三次,每次按每公斤体重服用1.5 mg;单日总剂量应不超过6mg/Kg。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推荐剂量:1. 婴儿服用剂量:1~9月龄(体重27Kg),每次2袋(30mg×2),每日三次。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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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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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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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盐酸氨基葡萄糖。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吡罗昔康0.01克,辅料为乙醇、月桂氮卓酮、二乙醇胺、薄荷脑、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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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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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病人的研究。该药物的毒性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数据并不表明对这些病人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药后应该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