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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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75g(按C6H13NO5·HCl计) |
0.3g*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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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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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47 |
国药准字H2009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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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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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给予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的前提下用药。每日三次,每次按每公斤体重服用1.5 mg;单日总剂量应不超过6mg/Kg。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推荐剂量:1. 婴儿服用剂量:1~9月龄(体重27Kg),每次2袋(30mg×2),每日三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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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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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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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盐酸氨基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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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缓释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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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病人的研究。该药物的毒性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数据并不表明对这些病人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药后应该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