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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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75g(按C6H13NO5·HCl计) |
20g: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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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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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47 |
国药准字H20066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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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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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给予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的前提下用药。每日三次,每次按每公斤体重服用1.5 mg;单日总剂量应不超过6mg/Kg。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推荐剂量:1. 婴儿服用剂量:1~9月龄(体重27Kg),每次2袋(30mg×2),每日三次。 |
外用。按照疼痛部位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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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偶见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一般可耐受,不影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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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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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份盐酸氨基葡萄糖。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05克(50毫克)。辅料为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具有透皮促进作用的中链甘油三酯及聚氧乙烯单硬脂酸甘油酯、聚氧乙烯硬脂酸酯、丙二醇、黄原胶、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脂钠)、熏衣草油、橙花油、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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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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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病人的研究。该药物的毒性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数据并不表明对这些病人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药后应该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