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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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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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g(按C6H13NO5·HCl计)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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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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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47 |
国药准字H2009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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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主要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幼年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急性病风、腱鞘炎。亦可用于缓解肌肉骨骼扭伤、挫伤、损伤等所致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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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吃饭时或饭后服用。6周为一个疗程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 0.5g ( 2 片),一日 1 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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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常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腹痛、嗳气、便秘、腹泻、消化不良、胀气、胃部饱胀与疼痛:常见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有些病人偶发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偶见轻度啫睡。 |
常见报道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头痛、恶心、周围的浮肿(轻微),耳鸣及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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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盐酸氨基葡萄糖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3、由于本品的活性成分是自甲亮类获得的,因此,对甲壳类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8.哮喘、鼻息肉综合征、神经血管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9.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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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75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内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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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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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 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对于患有葡萄糖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血糖,必要时给予胰岛素治疗。 (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脂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接受氨基葡萄糖治疗的患者出现高胆固醇血症。 (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给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慎用。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0.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1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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