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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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4g |
30g:0.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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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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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01 |
H20140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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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本品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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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24g-0.28g(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根据病人病情,连续服用4—12周,如有必要在医生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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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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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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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中含活性成分盐酸氨基葡萄糖0.24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共聚维酮S-630、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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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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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