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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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4g |
15g:0.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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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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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01 |
国药准字H1097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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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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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24g-0.28g(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根据病人病情,连续服用4—12周,如有必要在医生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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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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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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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中含活性成分盐酸氨基葡萄糖0.24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共聚维酮S-630、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异丙醇、薄荷脑、羟苯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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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半透明至乳白色的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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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