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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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5支 |
0.125g*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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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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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34 |
国药准字H1999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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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⑴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⑵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⑶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⑷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⑸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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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注意:本品的祛痰作用可以随着补液而增加。根据疾病类型及其严重性,医生会决定服用药物的时间。在没有医师指导的情况下,服用本品不要超过4-5天。如果你忘记服用本品1次或较少剂量,只需按照剂量说明在适当的时间服用下一个剂量。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①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③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④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⑤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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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⑴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⑵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⑶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⑷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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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⑴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⑵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⑶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⑷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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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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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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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⑴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⑵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⑶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⑷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⑸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⑹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