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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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5支 |
按C18H20FN3O4计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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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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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34 |
国药准字H20055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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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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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3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90mg)。然后,一次口服5ml溶液,一日2次(相当于每天口服盐酸氨溴索60mg)。在饭后服用。注意:本品的祛痰作用可以随着补液而增加。根据疾病类型及其严重性,医生会决定服用药物的时间。在没有医师指导的情况下,服用本品不要超过4-5天。如果你忘记服用本品1次或较少剂量,只需按照剂量说明在适当的时间服用下一个剂量。 |
口服, 成人每次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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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盐酸左氧氟沙星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状;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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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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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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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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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及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 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暴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 4.如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6.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