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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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35mg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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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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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549 |
国药准字H34023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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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冠心病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一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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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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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口干、头昏、视力模糊,皮肤面颊潮红,偶有暂时性腹胀、排尿不畅、灼热、兴奋、烦躁、心跳加快等。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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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脑出血急性期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2.青光眼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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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云南三分三浸膏,以其总生物碱0.045mg计。三分三浸膏含有樟柳碱、东莨菪碱、山莨菪碱、莨菪碱等生物碱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其化学名称为:N -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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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本品为白色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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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出现不良反应症状时,应减量或停服,症状可自行消失。 2.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