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50mg |
|
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国药准字H200303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本品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部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50mg),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1.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感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增加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刺痛、睡眠障碍、眩晕等。 4.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确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 5.偶尔会出现BUN、肌酐上升,有AST、ALT、催乳素上升(在正常范围内)的报道。 6.其他:胸背部疼痛、疲劳、手指发麻、手抖等。 |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伊托必利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及粉末 |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故使用时应当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地使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