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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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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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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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国药准字H32022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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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1.可用于因脑部肿瘤手术、肿瘤的放疗及化疗、脑外伤后遗症、急性颅脑损伤以及药物所引起的呕吐。2.对于胃胀气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嗳气、恶心、呕吐也有较好的疗效。3.也可用于海空作业引起的呕吐及晕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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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成人:每次5~1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分钟口服1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不得超过5mg/kg/ 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1mg/k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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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1.较常见昏睡、烦躁不安、倦怠无力。 2.少见严重口渴、恶心、便秘、腹泻、睡眠障碍、眩晕、头痛、乳腺肿痛及皮疹等。 3.用药期间可出现乳汁增多,这是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注射给药可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5.本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主要表现为帕金森综合征,可出现肌震颤、头向后倾、斜颈、阵发性双眼向上注视、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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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1)下列情况禁用: 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 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 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 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 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 (2)下列情况慎用: 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 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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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4-氨基-2-甲氧基-5-氯-苯甲酰胺。 分子量:C14H22O2N3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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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苦。溶于氯仿和酸性溶液,略溶于乙醇或丙醇,几乎不溶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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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主要副反应为镇静作用,可有倦怠、嗜睡、头晕等。其他有便秘、腹泻、皮疹及溢乳、男子乳房发育等,但较为少见。 2.本品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主要表现为帕金森综合征,可出现肌震颤、头向后倾、斜颈、阵发性双眼向上注视、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可用苯海索等抗胆碱药治疗。 3.注射给药可能引起直立位低血压。 4.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待研究,故孕妇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使用。 5.禁用于嗜铬细胞瘤、癫痫、进行放疗或化疗的乳癌病人禁用,对胃肠道活动增强可导致危险的病人,如机械性肠梗阻、胃肠出血等也禁用。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6.吩噻嗪类药物能增强本品的锥体外系副反应,不宜合用。 7.抗胆碱药(阿托品、溴化丙胺太林、颠茄等)能减弱本品的止吐效应,两药合用时应予注意。 8.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两药若必须合用,服药时间应至少间隔1小时。 9.能增加对乙酰氨基酚、氨芐青霉素、左旋多巴、四环素等的吸收速率,地高辛的吸收因合用本品而减少。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