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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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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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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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Z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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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起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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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每日3次、饭后服之。成人每次4片;11岁至14岁每次3片;5岁至10岁每次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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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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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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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木镏油,老鹳草粉 ,黄柏干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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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扁圆形白色糖衣片,除去糖衣为土黄色,有木馏油的强烈香气,味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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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