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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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mg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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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河北立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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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41 |
国药准字H2015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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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适用于减轻中度或重度疼痛,包括术后急性疼痛和与肿瘤相关的慢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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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每次1mg,2次/日,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遵医嘱口服。 成人一次50mg,一日3~4次。 严重疼痛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加量,如术后镇痛:初次100mg,2小时后加服100mg,4~5小时后再加100mg,然后按照常规剂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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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盐酸替利定可能引起恶心、呕吐、便秘、困倦、精神错乱、口干、出汗、颜面发红、眩晕、心动过缓、心悸、体位性低血压、体温过低、不安、情绪变化和瞳孔缩小。可能有排尿困难、输尿管或胆管痉挛。颅内压可能升高。可能发生荨麻疹和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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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应用本药后有血压升高史者、头部损伤者、颅内压升高者、急性酒精中毒者、胆道术后者、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发绀或其它呼吸功能严重紊乱者、心肌缺血、心力衰竭者、卟啉症、正在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中断治疗不到14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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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替利定 其化学名称为:(1RS,2SR) -2-(二甲基氨基) -1-苯基-3-环己烯-1-羧酸乙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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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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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应用本品前首先应考虑到出现呼吸抑制的严重性。 根据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止痛治疗指导原则》中关于癌症疼痛治疗用药个体化的规定,对癌症病人镇痛使用本药应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 甲状腺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肝功受损、前列腺肥大或休克患者应慎用盐酸替利定。肠道炎症或梗阻患者应慎用。老年患者和疲惫患者剂量应减少。 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如乙醇,麻醉药、安眠镇静药、神经镇静药如酚噻嗪类合用,盐酸替利定的抑制作用会增强。 盐酸替利定反复给药可能产生药物滥用和依赖。有报道过发生接触性皮炎。 服用盐酸替利定的患者不应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或者饮用含酒精饮料。肾功损伤患者应减少剂量。 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未确定安全性,建议不用。分娩时使用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 尚未确定安全性,建议不用。分娩时使用可能导致新生儿呼吸抑制。 【儿童用药】 暂无儿童用药数据。 【老年用药】 遵医嘱减少药量。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可致呼吸抑制及其它重要功能的抑制,尤其儿童可能产生惊厥。对药物过量可对症和支持疗法。包括重复剂量的纳洛酮解毒,胃肠道灌洗,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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