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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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0.41g*12片*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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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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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41 |
国药准字Z2009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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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肿瘤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补气固表,利尿,托毒排脓,生肌。用于气短心悸,虚脱,自汗,体虚浮肿,肿瘤化放疗以及手术后,慢性肾病,久泻,脱肛,子宫脱垂,妇科疾病,痈疽难溃,疮口久不愈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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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每次1mg,2次/日,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12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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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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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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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黄芪,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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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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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