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1ml:1mg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96 |
国药准字H200525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1. 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 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 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 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严重免疫缺陷、HIV患者、极度免疫低下或先天性胸腺功能不全或无胸腺等)。 5. 肿瘤的辅助治疗。 6. 外科手术及严重感染手术的患者。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肌肉注射,一次1mg,一日1~2次或者一次10mg,一周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也可溶于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慢速单独滴注。 |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少数病人有注射部位疼痛和硬结,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五肽。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 18岁以下患者慎用。 4. 不与其它药物混合注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