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以格拉司琼计) |
0.25g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96 |
国药准字H199901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吐药。用于: 1.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本品适用于以前未经治疗,或对激素控制疗法无效或失效的晚期前列腺癌症病人,它可被单独使用 (睾丸切除或不切除) 或与促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 (LHRH) 激动剂合用。 作为治疗局限性B2-C2 (T2b-T4) 型前列腺癌症的一部分,本品也可缩小肿瘤体积和加强对肿瘤的控制以及延艮无病生存期。 |
|
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①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②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 单一用药或与LHRH激动剂联合用药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三次,间隔8小时,每次250mg。与LHRH激动剂联合用药时,二者可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在开始使用LHRH激动剂前24小时使用本品。 治疗局限性前列腺癌症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三次,间隔8小时,每次250mg。 如果还使用LHRH激动剂,本品应与LHRH激动剂同时用药或提前24小时用药。 本品必须在放疗前8周开始使用,且在放疗期间持续使用。 |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及胃肠道功能紊乱,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
|
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N-(内向-9-甲基-9-氮质双环[3, 3, 1] 壬烷-3-基)-IH-吲哚-3-甲酰胺盐酸盐。 |
本品有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转氨酶高于正常值2-3倍的病人不能服用本品。 所有的病人必须定期做肝功能化验。 在前四个月应每月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之后进行定期检查,在出现肝功能异常的症状/体征时 (例如:瘙痒、尿液变深、恶心、呕吐、持久性厌食、黄疸、右上腹触痛或有不能解释之类似流感的症状者),应该采取适当的实验室检查。 在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病人肝脏有损伤或黄疸,但并没有证实肝转移的情况下,如果病人黄疸加重或转氨酶高于止常值2-3倍,即使无临床症状,亦应停用本品。 本品与LHRH激动剂联合川药治疗时,应了解每个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没有生的指导,病人不可以随意停药或改变剂量方案。 病人注意事项 在治疗前,应告知所有的病人,药物有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告诉病人如果出现肝功能损害的症状应立即向医生咨询,这些症状包括皮肤瘙痒,深色尿(不包括淡黄色或黄绿色尿),恶心、呕吐、持续食欲减退、巩膜黄染或皮肤黄疸,上腹压痛或”流感”样症状。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②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③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④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⑤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在一些病人接受新双香豆素与本品合并用药时,可见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因此必须临测凝血酶原时间,以此决定首剂和维持抗凝剂的用量。 曾有报道当本品与茶碱合川时会出现茶碱血浆浓度的增加。CYP 1A2是茶碱主要代谢酶,同样也是氟他胺转化成其性物质2-羟基氟他胺的主要代训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