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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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0.5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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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神威施普瑞药业有限公司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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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705 |
国药准字H2005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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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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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粒,一日2次。 |
本品可作静注、肌注、外用给药。术前预防出血:术前半小时肌注1单位,或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若认为术后可能出血时,则在术后24小时肌注1单位。消化道、肺、肾、癌肿、肝病等出血:静注或肌注1~2单位,然后每24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停止为止。妇科月经出血过多:每日肌注1单位,通常使用三天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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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荨麻疹、焦虑、发汗、低血压及心率减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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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有血栓或栓塞史者以及DIC导致的出血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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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 |
是从中国尖吻蝮蛇属毒蛇液中分离得到的酶性止血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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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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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六岁以下儿童慎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缺少凝血因子的出血,本品只能用作辅助治疗。(2)在纤维蛋白分解物过多时,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可将抗纤溶酶药物与本品合用。(3)用于新生儿出血,与维生素K合用作用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