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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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7.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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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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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427 |
国药准字Z4202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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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清肠疏风,凉血止血。本品用于血热所致的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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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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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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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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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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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九,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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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 保持大便通畅。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