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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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mg*28粒*3件 |
40mg*7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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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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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17 |
国药准字H20052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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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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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或16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可加用利尿剂。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 ml/min)见【禁忌】。 非胆管源性、无胆汁淤积的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没有可供推荐的剂量。 肝、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需要加强监测。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通常在开始治疗后四至八周才能发挥最大降压疗效,因此若考虑堆加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降低心血管风脸: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当开始应用替米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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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包括2316名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中,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中,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缬沙坦80mg、160mg。不良事件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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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的用药数据。 不能在糖尿病患者合用本品与阿利吉仑。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中晚期妊娠(第2个及第3个三月期间)及哺乳期妇女。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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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缬沙坦。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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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椭圆形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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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胎儿和新生儿: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能损伤胚胎的肾功能,增加胚胎和新生儿患病和死亡风险。可能导致羊水过少.肺发育不全、骨骼畸形。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良、无尿、低血压、肾衰竭以及死亡。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
1.胎儿或新生儿的患病率和病死率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应用于妊娠妇女时可以导致胚胎或新生儿患病和死亡。全球范围内关于服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的文献中已经报道了多项这类的案例。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片剂。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末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导致胚胎和新生儿损伤.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良、无尿.可逆性或不可逆性肾衰竭以及死亡。还有关于羊水过少的报道.可能是由于胚胎肾脏功能降低所致。在这种情况下羊水过少会导致胚胎肢体挛缩、颅脑面部畸形和肺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