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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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mg*28粒*3件 |
40mg*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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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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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17 |
国药准字H2005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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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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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或16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可加用利尿剂。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 ml/min)见【禁忌】。 非胆管源性、无胆汁淤积的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没有可供推荐的剂量。 肝、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需要加强监测。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口服。 1.成人:一次40mg-80mg(1-2粒),一日一次。服用时间不受饮食影响。 2.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以及老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用量不应超过40mg(1粒)/日。对于儿童: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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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包括2316名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中,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中,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缬沙坦80mg、160mg。不良事件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其他详见说明书) |
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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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的用药数据。 不能在糖尿病患者合用本品与阿利吉仑。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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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缬沙坦。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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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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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胎儿和新生儿: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能损伤胚胎的肾功能,增加胚胎和新生儿患病和死亡风险。可能导致羊水过少.肺发育不全、骨骼畸形。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良、无尿、低血压、肾衰竭以及死亡。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 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 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 mg。 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 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