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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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mg*28粒*3件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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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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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17 |
国药准字H2005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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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1.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2.原发性高血压、消化性溃疡等躯体兼并伴发的焦虑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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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或16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可加用利尿剂。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 ml/min)见【禁忌】。 非胆管源性、无胆汁淤积的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没有可供推荐的剂量。 肝、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需要加强监测。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通常成人每次口服10mg,1日3次。随病人年龄、症状等的不同可适当增减,最高日剂量不得超过60m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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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包括2316名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中,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中,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缬沙坦80mg、160mg。不良事件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其他详见说明书) |
据国外文献报道,调查总例数1451例中有150例(10.3%)出现不良反应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主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43例(3.0%)、步态蹒跚16例(1.1%)、恶心13例(0.9%)、倦怠感11例(0.8%)、情绪不佳 11例(0.8%)、食欲下降10例(0.7%)。主要实验室检查值异常有AST(GOT)、ALT(GPT)升高。 (1)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异常、黄疸(0.1%) 因为会出现伴AST(GOT)、ALT(GPT)、AI-P、-GTP升高的肝功能异常、黄疸等,所以应定期做肝功能检查,密切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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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的用药数据。 不能在糖尿病患者合用本品与阿利吉仑。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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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性成份:缬沙坦。 |
主要成分为枸橼酸坦度螺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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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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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胎儿和新生儿: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能损伤胚胎的肾功能,增加胚胎和新生儿患病和死亡风险。可能导致羊水过少.肺发育不全、骨骼畸形。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良、无尿、低血压、肾衰竭以及死亡。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
1.慎重给药(对下列病人应慎重给药) (1)器质性脑功能障碍的病人(有可能增强本药的作用);(2)中度或严重呼吸功能衰竭的病人(可能使症状恶化);(3)心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使症状恶化):(4)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可能影响药代动力学)。⑸ 老年人(请参照老年患者用药)。 2.重要注意事项 (1)用于神经症病人时,若病人病程长(3年以上),病情严重或其它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无效的难治型焦虑患者,本药可能也难以产生疗效。当1天用药剂量达60mg仍未见明显疗效时,应及时与医师联系。不得随意长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