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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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0g*2瓶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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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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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73 |
国药准字Z1094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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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适用于气阴两虚,阴虚内热型中、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症见气短、乏力、咳嗽、咯血、胸痛等,或兼有上述症状的放化疗无效及复发者。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亏引起的月经量少、后错,行经腹痛,带下,少腹冷痛,体弱乏力,腰酸腿软,产后虚弱,阴虚盗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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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g,一日三次,两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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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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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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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芪、党参、白花蛇舌草、北沙参、麦冬、败酱草、仙鹤草、川贝母、苦杏仁、紫菀、桔梗、甘草。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人参、黄芪、山药、当归、熟地黄、白芍、川芎、天冬、地黄、青蒿、银柴胡、桑螵蛸、牡蛎、芡实(麸炒)、丹参、香附(醋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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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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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偶见恶心,腹泻。 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临床试验】 本品于1992年经卫生部批准进行过379例临床试验,其中本品治疗组135例,本品加化疗组121例,单独化疗对照组123例。 【药理毒理】 实验证明,本品对小鼠黑色素瘤B16,Lewis肺癌、S180肉瘤和Ehrlich腹水癌均有不同程度的抑瘤作用,对Lewis肺癌的被动肺转移和S180肉瘤的主动肺转移有明显的抗转移作用;并对肌体非特异性及特异性免疫功能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