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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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l∶盐酸格拉司琼(以C18H24N4O计)3mg与氯化钠0.45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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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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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55 |
国药准字H3202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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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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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分钟服药,治疗晕动病时每4小时服药1次。1日用量不得超过12片。1~6岁儿童一次.5~1片,一日不得超过6片;7~12岁儿童一次1~2片,一日不得超过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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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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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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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茶苯海明25mg。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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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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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可与食物、果汁或牛奶同服,以减少对胃刺激。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一些镇静安眠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服。4.老年人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