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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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约3g |
0.575g/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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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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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Z2001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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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清热解毒,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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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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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便溏、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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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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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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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油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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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