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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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约3g |
0.3g*45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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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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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3 |
国药准字Z130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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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补肾填精,益气养血,强身健脑。 用于肾精不足,肝气血亏所引起的精神疲惫、失眠多梦、头晕目眩、体乏无力、记忆力衰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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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6粒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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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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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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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人参、制何首乌、党参、黄芪、熟地黄、山药、丹参、枸杞子、白芍、远志、茯神、石菖蒲、黄芩、葛根、粉葛、酸枣仁、麦冬、龙骨(粉)、香附、菊花、卵磷脂、维生素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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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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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能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