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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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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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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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Z22022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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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育阴养血,补心安神,用于心血不足,怔仲健忘,心悸失眠,心烦不安,镇惊安神,滋阴清热,固肾。主治心悸怔仲,失眠健忘,梦遗滑精,悸惕不安,口舌生疮,头晕目眩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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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蜜丸,每丸重9克,口服,每次1丸,一日2次,温开水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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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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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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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生地、玄参、天门冬、麦门冬、丹参、当归、琥珀、龙骨、人参、茯苓、大枣、甘草、柏子仁、五味子、酸枣仁、远志、合欢皮、桔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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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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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