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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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9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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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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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Z3302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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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本品用于清凉,止痛,驱风,止痒。本品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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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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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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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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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本品主要成分为桉油、薄荷脑、樟脑、丁香酚、水杨酸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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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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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擦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