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Z4402193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 |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