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50粒重约3克 |
复方 |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54 |
国药准字H4202265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用于改善神经衰弱所致头晕、头痛、乏力、心悸以及失眠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桑叶、黑芝麻(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五味子30毫克、液状甘油磷酸钠10毫克、液状甘油磷酸钾6毫克、甘油磷酸铁3毫克、维生素B11毫克、氯化钴0.05毫克。辅料为: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带酸。 |
|
注意事项 |
1.因风热上犯而红眼流泪者慎用。2.因肝经湿热,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舌苔黄腻者慎用。3.用药后一周症状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