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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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装0.6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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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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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68 |
国药准字Z20050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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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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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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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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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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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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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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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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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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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