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片重0.3g |
|
生产企业 |
河北康芝制药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68 |
国药准字Z2302179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解暑热,生津止渴。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咽干,胸中满闷,头目眩晕 |
疏风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咯痰不爽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2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乌梅肉、薄荷、紫苏叶、葛根。辅料为蔗糖。 |
紫菀(制)、荆芥、白前、桔梗、百部(制)、陈皮、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土黄色或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色;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