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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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0.3gx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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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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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64 |
国药准字H41023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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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扭伤。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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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患处,并搓揉。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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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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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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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主要成份精制松节油6.5毫升,樟脑0.05克,辅料为: |
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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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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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用后应将瓶塞塞紧。5.本品易燃,避免接触明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