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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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5 |
20g: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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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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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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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304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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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扭伤。 |
用于缓解局部轻至中度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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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患处,并搓揉。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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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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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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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主要成份精制松节油6.5毫升,樟脑0.05克,辅料为: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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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无色透明的半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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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用后应将瓶塞塞紧。5.本品易燃,避免接触明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