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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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5 |
7cm*10cm*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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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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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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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304 |
国药准字Z43020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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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扭伤。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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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患处,并搓揉。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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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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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孕妇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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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主要成份精制松节油6.5毫升,樟脑0.05克,辅料为: |
药材浸膏(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豹骨、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凡士林、羊毛脂、氧化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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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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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用后应将瓶塞塞紧。5.本品易燃,避免接触明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