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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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含黄芩苷20mg);每粒装0.2g(含黄芩苷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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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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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24 |
国药准字Z1097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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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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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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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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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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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LE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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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甜后苦涩。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膏状物;气特异,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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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