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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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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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许昌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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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896 |
国药准字Z37020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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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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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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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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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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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 |
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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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微甜后苦涩。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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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