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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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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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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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41 |
国药准字Z5102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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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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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水冲服,一次12~24g(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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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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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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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川射十、鱼腥草、重楼、贯仓、白苗、青蒿,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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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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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