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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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7g);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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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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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89 |
国药准字Z22022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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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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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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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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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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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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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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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时应到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