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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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7厘米x10厘米,含酮洛芬20毫克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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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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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047 |
国药准字H20113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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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骨关节炎的症状缓解。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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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除去防粘纸,贴敷于患处, 一日一次,每日用量不超过8贴。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日服2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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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用药部位发生散在皮疹、皮肤潮红、瘙痒等不良反应,大剂量应用时,可能出现胃部刺激症状。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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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及小儿应慎用,如需使用,用药前应咨询医师并由医师指导。 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可引起哮喘发作),用药后如出现干罗音、喘鸣、呼吸困难等初期症状时,应停药,及时去医院就诊。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心脏、肾脏或肝脏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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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酮洛芬20毫克,辅料为:月桂氮草酮、聚乙二醇6000、热熔胶。 |
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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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粘胶体涂布于棕色背衬膜上的贴片剂。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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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4.老人及小儿应慎用,如需使用,用药前应咨询医师并由医师指导。 5.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可引起哮喘发作),用药后如出现干罗音、喘鸣、呼吸困难等初期症状时,应停药,及时去医院就诊。6.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7.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8.心脏、肾脏或肝脏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9.用抗炎镇痛药治疗不是病因治疗,而是对症治疗。 10.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皮肤反应,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1.在整个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的2周内,用合适的衣物保护治 疗 区域免受日光照射,以防止任何光敏反应的风险。 12.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