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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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瓶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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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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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36 |
国药准字Z1502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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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燥湿。用于胃脘胀痛。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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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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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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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胃热呕吐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烦、舌红苔黄等)。 2 素体阴虚者(表现为形体消瘦、两颧发红、心烦少眠、盗汗、口燥咽干、舌红少苔等)以及年老体弱者。 3 慢性肝炎并发黄疸、脾肿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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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苍术(炒)、厚朴(姜炙)、陈皮、砂仁、香附(醋炙)、甘草。 |
苍术、厚朴(姜制)、木香、砂仁、陈皮、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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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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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2.忌食生冷食物。 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 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重度胃痛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 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 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腻、煎炸食物和海腥发物,并且不宜进食过饱,以免加重脾胃负担,不利于脾胃功能的恢复。 9 服药期间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10 服药期间应注意休息,不宜劳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