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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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9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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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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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3 |
国药准字Z1098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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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或刺痛,两胁胀闷、嘈杂、吞酸。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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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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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药后偶见眩晕及消化道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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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月经过多的妇女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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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延胡索、白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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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微,味微苦、甜、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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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活血中成药及含有人参的制剂。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患者不宜服用本药。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