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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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 |
每粒重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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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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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75 |
国药准字Z2009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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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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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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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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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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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和杏仁香精。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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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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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常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