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3g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瑞福祥药业(广西)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75 |
国药准字Z200546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前摇匀。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糊精、蔗糖和杏仁香精。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或稠黄,常伴有鼻流黄涕,口渴,头痛,恶风,身热。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