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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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支装10ml (2)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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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诚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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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254 |
国药准字B2002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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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润肺。用于肺热燥咳,阴虚久咳。 |
养阴清热,润肠通便。用于阴虚内热所致的大便干结,排便不畅,口干咽燥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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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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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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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痰湿咳嗽者忌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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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南沙参、雪梨清膏。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地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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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粘稠液体气微,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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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或手足心热,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