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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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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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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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332 |
国药准字Z4502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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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色黄。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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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ml,一日3次,小儿减半。 |
口服。一次0.3克~0.6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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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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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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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 |
蛇胆汁、川贝母、马兜铃、姜半夏、重楼、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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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凉、微苦。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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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伴有鼻流清涕,口渴,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