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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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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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同大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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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67 |
国药准字Z1098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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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嗽祛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色黄。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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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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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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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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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 |
川贝母、蛇胆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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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凉、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浅棕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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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咯痰稀薄色白,伴鼻塞流清涕,恶寒发热,头身疼痛。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