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6片 |
10g/支 |
|
生产企业 |
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66 |
国药准字H2006418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
|
用法用量 |
以富马酸阿奇霉素片治疗感染性疾病。其疗程及使用方法如下:成人: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4片)。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6片),分三次服药;每日一次服用本品0.5g(2片)。或总剂量相同,仍为1.5g(6片),首日服用0.5g(2片),然后第二至第五日每日一次口服本品0.25g(1片)。由于食物会影响本品生物利用度,饱食后吸收可降低50%,因此建议在饭前一小时或餐后二小时口服。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用一般支持疗法。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
副作用 |
1.偶见嗳气、便秘等。 2.大剂量服用可发生高钙血症或碱中毒。 3.偶可发生奶-碱综合症,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 4.大量长期服用本品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 |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如灼烧感、皮肤刺激、局部湿疹。极罕见病例中可出现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肿和其他局部皮肤反应。 |
|
禁忌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钙血症者禁用。 3.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阿奇霉素,其化学名:9--脱氧-9( -氮杂-9( -甲基-9( -红霉素A富马酸盐。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十四酸异丙酯、十六醇、十八醇、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脂、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无水亚硫酸钠和纯化水。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请将本品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2.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且连续服用最大推荐剂量不得超过14天,或遵医嘱服用; 3.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长期大量服用本品应定期测血钙浓度; 5.如您的孩子需同时服用其他药品,请先向医生咨询。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1.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过度频繁使用可引起灼烧感、红肿、停药以使之消退。 15.本品意外服用无害,但基于安全考虑应咨询医生。 16.为防止因长时间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停药后出现反跳现象,建议在早晨持续小剂量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晚上使用酮康唑乳膏,随后需要2-3周以上时间,逐渐停止类固醇的治疗。 |